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2024年
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招生,根据《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特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进行分类登记录取,首先安排我校学区内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学区:白杨村、西庆屯村、新盛路以西、敬贤街以北,广场西路以东,乐天大街以南。
学区范围内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7周岁及以上儿童入学的需提供延缓入学证明),持有效证明材料,可申请在我校登记,不得在高新区内其他小学重复登记。
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均在学区范围内。
审核资料:
(1)家庭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家庭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4年7月- 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我校学区入学的依据:
①适龄儿童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儿童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3)不动产证(房产证)(房产所有权为孩子父母);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所有权为孩子父母)、购房交款票据、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证明;近3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上交资料:
①户口薄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③交款票据、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证明;近3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提示:上交资料请按照①-②-③顺序左侧装订,上交资料概不退还。
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范围内(不含空户、挂户)。
审核资料:
(1)家庭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家庭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4年7月- 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儿童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上交资料:户口簿复印件
提示:上交资料概不退还。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区内,监护人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已入住。
审核资料:
(1)家庭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房产所有权为孩子父母);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所有权为孩子父母)、购房交款票据、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证明;近3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3)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父母)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
上交资料:
①户口薄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③交款票据、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证明、近3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复印件;
④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的复印件。
提示:上交资料请按照①-②-③-④顺序左侧装订,上交资料概不退还。
第四类: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
审核资料:
(1)家庭户口簿(户口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居住证(由高新区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3)务工证明或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上交资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
②居住证复印件;
③务工证明或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提示:上交资料请按照①-②-③顺序左侧装订,上交资料概不退还。
2.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学区内有门店经营,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已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合法经营店铺满6个月以上。
审核资料:
(1)居住证(由高新区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2)家庭户口薄;
(3)营业执照(连续实际经营满6个月以上,查验时仍登记在册);
(4)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上交资料:
①居住证复印件;
②户口薄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提示:上交资料请按照①-②-③-④顺序左侧装定,上交资料概不退还。
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属于第五类。
审核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房主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
(4)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
上交资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
②租赁合同复印件;
③房主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复印件;
④务工证明,劳务合同复印件;
提示:上交资料请按照①-②-③-④顺序左侧装定,上交资料概不退还。
高新区所属公安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孤儿、区内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均需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学区内残疾儿童(需持残疾证)。
1.学校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一致、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分类登记,依次接收,招满为止;
2.同类别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其余学生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2024年7月18日--20日,在校门口、学区内村委会公布栏张贴《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并通过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向学区群众宣传招生简章。家长按照简章中的分类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招生登记
2024年7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
要求:监护人必须带学生一同来校上交资料,每位学生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到指定位置持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并予以退回。
第三阶段:资料审核
2024年7月24日--26日,学校进行资料初审,并提交区教育文体局相关部门复审。
第四阶段:补充登记
2024年7月27日—28日,未按时参加招生登记或信息核验未通过的均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充登记、参加核验。
第五阶段:统筹调配
2024年7月29日—30日,学校整理未录取的学生信息并区报教育文体局。7月31日—8月2日,未录取的学生将由教育文体局在区内统筹调配学位,录取工作结束。
资料要求:
1. 各类资料准备详见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公众号发布《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2.特别说明:
(1)《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页”,户主不是孩子父母的还需复印父母页(首页和孩子页印在一面,户主和父母页印在一面);《购房合同》复印首页、正文2、3页及后边有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签字盖章页;购房票据全部复印;复印银行还款记录、水电费、物业费;居住证复印正反两面。
(2)各类均需提供查验接种证明(入学后统一上交)(由渭南高新区新二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金城社区、白杨卫生院接种门诊等相关接种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
(3)所有资料装在两个透明资料袋(原件、复印件各一袋)。原件审核完成后现场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不再退回。原件、复印件内均要附资料目录(放在最上面),目录最上方写清孩子姓名、所属种类、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目录内容写清各类原件、复印件的具体内容及份数,所有资料按照目录顺序有序排放。
《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由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17391077242 韩老师
19929221117 高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
2024年7月18日
来源: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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