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玻璃撬车门窃取车内财物,一男子在渭南疯狂作案被判刑一年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14日凌晨,被告人樊某在渭南市高新区先后砸碎两辆车的挡风玻璃,盗走车内笔记本电脑、白酒等物品。8月19日凌晨,被告人樊某在渭南市临渭区砸碎一辆车左后玻璃,盗走该车内钱财及物品。临渭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樊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犯罪特点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采取流窜作案的方式,用锤子、撬棍等工具砸破车窗、撬门锁、拉车门等方式窃取车内现金、烟酒、手机等财物。该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分子多为无业的青少年,且多为犯罪团伙作案,有人负责望风,有人实施破坏和盗窃,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二是作案地点有规律,多在路边停车位、无人看管的停车场等地;三是作案时间集中,选择深夜、凌晨或者节假日等人流量少的时间段。在人们警惕性低,周围人员活动少时,犯罪分子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这类行为不仅使受害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修复被破坏的车窗等还会给受害者带来额外经济负担,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正常生活秩序。
2023年以来,渭南两级法院审理采取砸玻璃、撬车门等手段盗窃车内财物案件23件31人,涉案车辆156台,盗窃财物价值共计70余万元,造成车辆损失8万余元,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7人。该类案件的审理,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院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法官提醒
年关将至,广大市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和专人管理的正规停车场,离开车辆前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闭,同时车内不要放置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及时报警。
同时告诫广大市民朋友,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采取破坏性手段窃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定要遵守法律,切莫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5年,渭南两级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渭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