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渭南高新区高新小学
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渭南高新区高新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不等同于最近入学)分类登记录取。
2025年秋季招生过程中学生报名、资料审核、录取、调剂派位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平台完成。家长要如实填写入学信息,提供真实有效户籍、房产、购房合同等资料,按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网上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实现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自动比对学生户籍、监护人居住证、房产、监护人社保缴纳等信息,辅助入学资料真实性审核。对使用虚假证件和伪造入学资料者,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高新小学学区:麻李村、王贺村、大锅寺社区(不包括渭河花园)、敬业街以南、新盛一路以东、朝阳街以北、新区东路以西。
(一)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二)入学条件(分五类)
第一类:房户一致类
是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与本人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高新小学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① 麻李村、王贺村户籍: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庄基证明。
②监护人及学生户籍、住房或购房(且已入住)均在学区内: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格式:陕(xxxx)渭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3)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不动产证明(房管所盖章)、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费票据;
(4)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及相关证明。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类
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麻李、王贺行政村,房产不在学区内,即有户无房;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高新区但未在学区内,在学区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即有房无户。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格式:陕(xxxx)渭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3)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不动产证明(房管所盖章)、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费票据;
(4)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及相关证明。
第三类:其他类
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但无高新小学学区户籍、住房及居住证的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资料要求:
(1)经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学区内营业执照(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持证人需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C.经营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2)务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作证明);
C.近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凭证;
D.居住租房合同(租房地址在高新小学学区范围内)。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
是指户籍在高新区外,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已入住、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资料要求:
(1)住房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不动产证(房产证)(格式:陕(xxxx)渭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C.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不动产证明(房管所盖章)、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6个月)、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费票据;
D. 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及相关证明。
(2)经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营业执照(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持证人需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C.经营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房地址在高新小学学区范围内)。
(3)务工类
A.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B.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作证明);
C.近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凭证;
D.居住租房合同(租房地址在高新小学学区范围内)。
第五类:政策优待类
是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其他政策优待类人员按照所属类别,提供有关文件规定应享受优待资格的资料。此类入学儿童由监护人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申报。
(三)招录排序原则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2025年秋一年级招生按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录顺序为:户籍类---政策优待类---随迁类。
(一)模拟网报阶段:6月17日—6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家长根据报名操作流程在线上进行模拟网报,操作有问题的,可打电话咨询。
(二)正式网报阶段:7月15日—7月25日
家长网报,按批次审核录取,发放通知书。(发放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校公众号发布通知时间为准)
1.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报名类型准备相关材料。
2.家长实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模块;点击 “在线办理”,选择报名市、县(区);选择学段(高新区一年级);按照指引进行信息填报,完成线上报名。
3.对于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材料,在正式网报期间到学校办理,学校工作人员现场辅导家长完成线上报名工作。(办理时间:早9:00—11:30;午15:00—17:30)
4.学校完成线上审核、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
5.温馨提示:
(1)户口本上传1.首页,2.学生页,3.监护人页;居住证需上传正反两面。
(2)购房合同上传:1.房管所出具的不动产证明(有房管所盖章),2.合同首页,3.正文2、3页,4.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签字盖章页;不动产证上传关键信息页面。
(3)若佐证材料超过上传数量,可拼图上传。
1.请各位家长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区局将集中逐一审核,若因上传虚假资料,终审不通过,将影响正常录取,望谨慎上传各项资料。
2.上传材料拍照要求:拍照时保持光线充足,内容清晰不模糊;角度端正、避免倾斜;画面仅含材料内容,周边无杂物;照片方向正确(文字正向显示)。
3. 请各位家长以教育文体局和学校发布为准,不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通过缴纳“保证金”“定金”进入指定学校就读的承诺,自觉抵制、举报诈骗行为,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渭南高新区高新小学
2025年6月20日
咨询电话:
孙老师:18892138864
郑老师:15706090309
咨询时间:
早: 9:00---11:30
午: 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