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高甫与被执行人万李明、陕西众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万李明、陕西众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高甫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万李明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尧山镇光陵村组
身份证号:6121281966XXXX041X
执行案号:(2022)陕0526执恢690号
执行标的:17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陕西众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驻所地: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贸广场A幢30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59XXXX095M
执行案号:(2022)陕0526执恢690号
执行标的:170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万李明、陕西众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792307217
联系人:王远
蒲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王福善与被执行人王升全、段建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升全、段建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福善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升全
身份证号:6121331975XXXX8413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高阳镇南加录村三组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恢170号
执行标的:4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段建侠
身份证号:6121301977XXXX4521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高阳镇南加录村三组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恢170号
执行标的:4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升全、段建侠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3892579890
联系人:贾保财
蒲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蒙永勤与被执行人石建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石建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蒙永勤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建文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洛滨镇南店村四组
身份证号:6121281975XXXX7311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34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石建文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992317588
联系人:孙泽山
申请执行人陈升军与被执行人薛党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薛党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升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薛党斌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黎起村七组
身份证号:6121281972XXXX6753
执行案号:(2021)陕0526执恢307号
执行标的:1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薛党斌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536192
联系人:李强
蒲城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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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杨温生与被执行人张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温生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波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尧山镇闫家村七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2XXXX0418
执行案号:(2022)陕0526执1796号
执行标的:201560.64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波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33
联系人:李志丹
蒲城县人民法院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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