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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黄艺华与被执行人闫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闫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艺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闫讯
户籍地址:陕西省华阴市桃下镇上营村一组
身份证号:6105821985XXXX101X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245号
执行标的:46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闫讯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41
联系人:吴晓星
蒲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陈宏伟与被执行人赵新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赵新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宏伟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新楼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桥陵镇中武村集体户
身份证号:6121281972XXXX9116
执行案号:(2024)陕0526执573号
执行标的:27800元及违约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新楼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41
联系人:吴晓星
申请执行人姚亚银与被执行人李向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向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姚亚银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李向阳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高阳镇安家村五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3XXXX9512
执行案号:(2023)陕0526执1467号
执行标的:56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向阳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992317588
联系人:孙泽山
申请执行人姚亚银与被执行人刘博、张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博、张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姚亚银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博、张薇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992317588
联系人:孙泽山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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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西安宇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周中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周中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宇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中才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椿林镇敬母寺村4组
身份证号:6105261970XXXX7911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473号
执行标的:112904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中才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20
联系人:田宏钢
蒲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李军林与被执行人万江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万江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军林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万江江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尧山镇光陵村七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6XXXX041X
执行案号:(2022)陕0526执2057号
执行标的:232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万江江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3892341666
联系人:郝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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