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学2025年秋季初一招生入学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相关精神,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新初一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学区内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注:学区范围为高新区辛市街道办权家村)。
2.符合条件的非学区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学位设置

初一计划设置6个教学班,拟招录240人。


三、招生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户籍类(指学生具有高新区户籍)
1.房户一致类:是指学生和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户籍与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本校学区内。
资审材料:
(1)家庭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村委会证明或购房合同等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房户不一致: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无房产,即有户无房;或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未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即有房无户。
资审材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含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或网签证明、制式购房合同及水电气网等机打票据类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以实际居住为依据的有效证明材料)。
3.其他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但无学区户籍、住房及居住证的经商或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资审材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父母一方或双方)及实际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流水、水电费缴费清单等);
(3)工作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用工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等证明实际工作的材料);
(4)居住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或村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填报时,居住地址选择高新区辛市街道办权家村村委会权家村,根据经商或务工实际情况,将经商证明或工作证明与居住证明一同上传至居住信息佐证材料处。
(二)政策优待类
是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资审资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符合优抚对象类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随迁子女类
是指户籍在高新区外,但在高新区居住的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资审资料:
1.随迁住房:
是指在高新区持有房产(含廉租房、公租房)且实际居住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
资审材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居住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填报时,居住地址选择高新区辛市街道办权家村村委会权家村,居住证明上传至居住信息佐证材料处。
2.随迁经商:
是指在高新区实际经商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
资审材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一致)。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父母一方或双方)及实际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流水、水电费缴费清单等)。
特别说明:填报时,居住地址选择高新区辛市街道办权家村村委会权家村,根据经商实际情况,将经商证明与居住证明一同上传至居住信息佐证材料处。
3.随迁务工(就业):
是指在高新区务工(就业)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
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工作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用工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等证明实际工作的材料)。
特别说明:填报时,居住地址选择高新区辛市街道办权家村村委会权家村,其他佐证资料按照提示上传至相应位置处。


四、报名及资审流程

第一步:家长提前在手机上下载“秦务员APP”或登陆“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2025年6月19日—20日进行模拟填报。
第二步:家长持所需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审、登记,对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学校工作人员现场辅导填报。
时间安排
7月15日—20日
8:00-12:00;13:00-17:00
第三步:已资审的家长7月15日—7月25日进行正式网报,学校审核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以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1.户口簿、居住证(高新区公安局签发)、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营业执照等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于2025年7月15日。现场资审时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家长签字确认,以保证材料真实性。
2.2025年初一新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或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录取。
3.登记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学生姓名”页),复印件每页都必须有家长签名。原件当场审核后返回,复印件装档案袋上交学校留存备案。如发现申请人有提供不实证明、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4.若已有子女在渭南中学就读的多孩子女家庭,提供子女就读年级及姓名,由学校在学籍平台查询,家长不提供该子女就读资料。
5.家长联系电话务必准确,家长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6.所有车辆不得进校,在外妥善放置,不得影响交通;资审前请先认真阅读本公告,做到有序排队,文明、诚信资审。


五、招录及积分办法

(一)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秋季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按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录顺序为:户籍类---政策优待类---随迁子女类。随迁子女类中,若已有子女在渭南中学就读的,依照长幼随学政策按政策优待类顺序录取。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局统筹安排。
(二)积分规则:
1.高新区户籍:30分。
2.高新区房产:25分。
3.居住证:根据父母在高新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20分。
4.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月积0.5分,不超过20分。
5.就业时间:根据父母一方实际就业时间,每月积0.5分,不超过20分。
6.务工时间:根据父母一方实际务工时间,每月积0.5分,不超过20分。
第3、4、5、6积分项少于半月的不计入,超过半月的按一月计算。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关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积分相等时,以在高新区缴纳社保的时间来计算额外加分,每缴纳一个月加0.1分,最高加10分;加分后仍相等的,参考学生小学在高新区就读时间,小学就读时间越长,权重越大。
(三)家长需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温馨提醒

1.为保证每一位家长都能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大家提前准备原件电子版照片于相册中,然后再上传,照片要求尽量横拍全貌、清晰可辨。网上报名时效性强,请各位家长(尽量为父母中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一方)按公告要求完成线上报名。
2.请各位家长以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和学校发布为准,不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通过缴纳“保证金”“定金”进入指定学校就读的承诺,自觉抵制、举报诈骗行为,有问题请向学校咨询和反映。
3.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以了解最新动态。招生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刘老师:19929228829
刘老师:19991308562
王老师:19991308543
咨询时间
上午8:00 - 12:00
下午14:00 - 18:00
渭南中学
2025年6月19日
来源:渭南中学